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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合理回归的关键是改革土地制度

地产中国网  2012-03-16 03:00

[摘要] 温家宝总理昨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温总理对房地产调控明确表态后,地产股昨日应声领跌。

温家宝总理昨日在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温总理对房地产调控明确表态后,地产股昨日应声领跌。对此,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今年政府房地产调控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限购限贷不会取消,房价将以下跌为主。但要让房价合理回归需要多个环节共同努力,其中的关键是要改革土地制度。

首次解释合理房价

尽管温总理此前多次强调且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但对于何为“合理”并没有具体解释,这也成为业界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此次,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首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对于“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就是我们一直在研究的房价收入比,它是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最重要指标。”杨红旭表示,2011年调控效果初显,房价收入比已连续第二年回落,但仍未达到温总理认为的合理范畴。

杨红旭介绍,从我国近十年来的历史情况来看,房价收入比维持在6~7,可算作合理区间,的2001年为6.12,的2009年为8.03,2010年回落至7.76,2011年继续回落至7.5,调控效果持续显现,但当前仍略偏高。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厦门等经济发达的东部城市,合理数值大于平均水平,大概为8~10。

“温总理所讲的房价远未回归合理,我理解是指部分区域部分城市,特别是东部沿海城市,这些地方的房价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不相符。而西部中小城市目前还不存在这一现象。”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微博)对记者表示,今年房价将稳中有降,适度回归。

杨红旭预计,按当前房价走势,今年房价收入比将回归合理区间,接近2008年水平,但一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回归应该还要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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