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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河建小区楼房维修资金申请三年未拿到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  2013-10-24 00:30

[摘要] 每逢下雨,衡水市区自强街河建小区2号楼楼顶的4家住户便会遭遇“屋外大雨,屋内小雨”的窘境,家里的墙面、家具都变成了花脸……他们想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楼顶,但到相关部门跑了三年,至今仍未拿到。

衡水市区河建小区楼房“养老金”申请三年难取

房管部门:开发商未将维修资金全额上缴

业主质疑:房管部门监管失力应赶紧催收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杜将)每逢下雨,衡水市区自强街河建小区2号楼楼顶的4家住户便会遭遇“屋外大雨,屋内小雨”的窘境,家里的墙面、家具都变成了花脸……他们想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楼顶,但到相关部门跑了三年,至今仍未拿到。业主张先生说,小区的部分住户在购房时就将维修资金交给了开发商,而开发商未上缴到房管部门,以致现在无法正常启用。

住了八年的老楼“一身病”

20日,在张先生家看到,客厅、卧室、厨房和阳台的墙面上都因浸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墙皮脱落,“每次下雨都会被泡成这样,这可怎么住呀?”他的两户邻居家也是同样的情况。

一位业主说,由于墙外的排水管损坏,墙面被雨水常年冲刷,多处外墙皮已脱落。“去年,1号楼的屋檐掉落了一块,还砸了一辆汽车。”小区内的车辆和人员较为密集,屋檐掉下来,砸到车还好,砸到人就麻烦了。业主们说,这个小区的楼已经入住8年了,外墙已严重老化,楼顶也出现了破损,是该启用维修基金的时候了。

维修资金申请三年未拿到

2011年夏天,漏雨的情况开始变得严重,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无法忍受的业主们向房管部门申请启用维修资金。房管部门给了一张说明,申请条件有6项——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通知(维修项目概况、涉及户数、维修费用估价),工程预算书,签字表(必须经2/3以上业主本人签字)以及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最后,经受理申请部门现场勘察、审核,予以审批。

虽然说明上所列的申请条件非常清楚,但张先生等业主足足跑了一年。其中找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难度,“开发商拿着验收报告,咱老百姓怎么能拿到原件?”尽管很难,但在业主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取得了这份报告。

材料收集齐全后,已经是2012年8月。业主们再次来到市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又让业主们去查询开发商是否已足额缴纳维修资金,结果却发现1单元有3户业主的维修资金并未在房管部门备案。按照相关规定,住户维修资金缴纳不足,无法申请使用。如此的结果,让张先生等业主的心凉了半截。

张先生找到1单元的3户业主询问,得知他们的维修资金早在2005年就已经交给了开发商。另外还了解到,1号楼的两名住户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所缴纳的维修资金没有在住建局备案。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解释,只有所有住户维修资金缴齐,并征得所有业主同意后,维修资金才能申请使用。时至今日,业主们仍未将维修资金申请下来。

无奈之下,2号楼2单元顶楼的一位业主实在无法忍受漏雨之苦,自掏腰包维修了楼顶。

维修资金未上缴房管部门

据了解,小区的住户多在2005年入住,而且都已经拿到了房产证。张先生提供了3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缴交约定书》,上面显示维修资金的缴纳金额,并约定此项资金是用于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登记手续时,将代收的维修资金上缴道当时的市房产局,并由市房产局代管。在3份约定书上,盖有开发商的合同专用章。

市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介绍,2002年我市开始对新建住宅收缴代管维修资金,河建小区是在2004、2005年时陆续交的房,由于当时政策并不完善,开发商申请了缓交。小区共有住户166户(包括商用和住宅),目前只有80余户上缴了维修资金,按照房屋总价2%的计算,估计还有100多万元未补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将维修资金上缴房管部门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而在未缴齐的情况下,房管部门却为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登记,业主们对房管部门的监管产生了质疑。

监部门制约手段无力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是业主在购房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笔资金。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河建小区的业主们认为,市住建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维修资金的缴存情况监督管理,督促开发商缴纳到位。开发商在足额收取业主的钱后,只将部分钱款交到住建局,住建局却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原因不得而知。可现实的结果是,他们想启用维修资金却困难重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市住建局资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多次向河建小区的开发商催缴,但开发商至今仍未补缴。除了催缴外,他们也没别的办法。同时,工作人员说,除了河建小区,还有其他小区也存在未足额缴纳维修资金的情况。物管科工作人员对此也称,已经多次向河建小区开发商催缴。根据规定,在旧账未结的情况下,开发商新建项目将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除此外,没有别的制约手段。

河建小区的业主们希望,房管部门应将业主的需求放在首位,尽快将开发商所欠的维修资金催缴到位,以便让这些楼房的“养老金”起到真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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