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4-8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4-8号,位于胜利路南侧、红旗大街以东。面积495.12平方米合0.74亩。按照衡地规(2007)042号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容积率小于等于3.3,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小于78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上述宗地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已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以及安全、环保、地震等相关部门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上述宗地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起始价为144.43万元。
三、本次拍卖出让活动,采取网上受理报名,不再接受人工现场报名方式。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我中心将竞买资格确认书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竞买人提供的邮箱,竞买人从邮箱下载打印即可,取得资格的竞买人凭下载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拍卖活动。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衡水网站(www.hengshui.gov.cn)获取出让文件。办公地点不再发放纸质出让文件资料,咨询有关事宜可拨打公告下方的联系电话。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六、申请人应将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包括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hsggzyjy@163.com)申请竞买(即报名)。
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4年12月10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6时(以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14年12月11日16时之前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竞买人提供的邮箱,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2月16日14时30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进行。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8-2205932(报名 拍卖)
监督举报电话:2026598(市纪委)
联系人: 孙文虎 曹艳霞 李洋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帐号:101668232324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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