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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户口放开 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4-19 13:47

[摘要] 自4月10日《衡水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一文发布后,市民通过微信后台咨询办理户口的相关事宜,房天下小编将内容进行整理,为您详细解读。

自4月10日《衡水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一文发布后,市民通过微信后台咨询办理户口的相关事宜,小编将内容进行整理,为您详细解读。

此次户籍改革,我市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取消了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那新政实施后,衡水的户口迁入迁出该如何办理呢?

迁入衡水市

(一)迁往衡水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驻地、城镇规划区内的,申请人(或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写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门牌证或拟迁入户的户口簿(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等办理户口迁入。

(二)对拟在租住地址落户的,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写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协议、房主门牌证(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等办理户口迁入。

(三)对拟在保障性住房落户的,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写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住建部门书面证明或门牌证等办理户口迁入。

(四)对拟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的,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写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办理户口迁入。

对确实在农村地区生活居住,申请将户口从城镇迁往农村地区

(一)对个人申请迁入农村地区的,凭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或夫、妻)宅基证(或房产证)、迁入人失业证(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开具无工作或不是退休人员证明)、村委会集体研究出具的书面证明等办理户口迁入。

(二)夫妻一方户口在农村地区,另一方申请迁入的,凭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迁入人失业证、村委会集体研究出具的书面证明办理户口迁入。(若迁入人户口为衡水市外,无法辨别是否城镇户口的,需由迁入人提供是否城镇户口的书面证明,如系外地农村户口,则无须提供失业证。)

(三)未成年人投靠(或随迁)父或母的,父或母凭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出生证、村委会集体研究出具的书面证明等办理迁入。无出生证明的,凭亲子鉴定证明认定亲属关系。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学前将户口从农村迁出,毕业后申请将户口由学校迁回农村的,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市内的,前面三项只提供居民身份证即可)、毕业证、村委会集体研究出具的书面证明办理户口迁入。

派出所设立社区公共户

城区(城镇)派出所根据辖区居委会数量,分别设立社区公共户,为无法在租赁房屋保障性住房等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居民落户。其他派出所在乡镇驻地设立一个公共户。

(一)社区公共户管理人为派出所户籍内勤。

(二)对居民个人申请落户的,其户口落入公共户中集体户内;对二人以上共同申请落户的,可根据其意愿单独在公共地址上设立家庭户,户主的选择参照原规定执行。

(三)居民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的,必须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简化程序、缩短时限

衡水市范围内迁往城镇的户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即由迁入地派出所凭规定手续直接办理落户,取消审批核准,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一个工作日办结。从城镇迁往农村地区的,由县市(分)局审核后办理。

河北省衡水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后成为城市居民。

按照新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衡水市正式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

记者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按照衡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水市公安局的户口登记新政日前正式落地。城镇迁移落户新政全面放开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乡镇驻地,以及城镇规划区的落户限制,申请人提供合法的城镇居住地,即可申请落户。无居所人员可迁入社区公共户口,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

衡水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

为避免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过多、过滥情况发生,衡水市公安局专门通知规定,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落户城镇实行一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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