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住建局综合开发管理处获悉,我市有16家房地产企业被取消房地产开发资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开发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一大举措。
记者从市住建局综合开发管理处获悉,我市有16家房地产企业被取消房地产开发资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开发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一大举措。
被取消资质的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资本实力差、开发业绩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有的连续两年无开发业绩,有的违法违规扰乱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目前,衡水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68家,针对全市开发企业开展的企业资质和经营行为检查结果已出炉,除取销16家房产企业资质外,多家问题房产企业进行整改。
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在本市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性检查,检查内容涵盖面广泛,包括以下九个方面: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是否存在无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经营行为;外地企业进衡水从事房地产开发是否办理备案登记;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执行《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是否按时报送《商品房开发情况月报表》、《房地产开发项目季报表》;企业销售大厅是否按规定悬挂“五证”和“购房须知”;是否有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消息等行为;是否有违法发布广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
经检查后,存在超资质、借用资质9家,外地企业未在衡水备案的企业8家;企业名称、地址、法人变更未办变更手续的企业45家、未使用项目手册的企业20家、违规预售的企业8家;售楼处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公示内容的企业5家;未按时报送月、季报表企业3家;对18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注销了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他违规企业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了规范和处理。同时,市综合开发管理处根据这次检查情况,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行为、开发项目等实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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