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有序推进住房全装修工作,自2012年起,全省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应达到竣工面积的10%,石家庄、唐山市逐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增加,其他各市逐年按不低于7%的比例增加。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不低于60%;设区市基本实现住房全装修竣工。
按照住建部的调控目标,在2012年6月底前40个重点城市将与住建部联网,力争2013年实现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的全面联网。
据了解,目前已有广州、青岛等多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即将实现联网,住房系统也将首次实现异地联网和查询。未来,在各个城市发生的每一笔房产交易都会及时传递到住建部,通过住建部实现异地城市之间的房产信息查询。按照河北省住建厅的规划,河北省和各设区市也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2年底前实现省市联网。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住建部推动信息联网,有配合“限购令”的意图。在房屋权属不能实现联网查询的情况下,购房者如果不通过银行贷款,监管部门就无法确认购房人名下的房产拥有情况,限购政策也将因此大打折扣。
事实上,针对限购这种调控措施,业界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限购只能是临时手段,最终仍要退出,转而寻求其他更合理的调控方式取代。而房产税显然是合适的选择。
今年以来,国务院和住建部不断传出要“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信号。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能为房产税的征收提供信息服务。对炒房者征收交易税,可以遏制房产的短期投机行为,同时流转税和房产税结合起来,房屋空置也要征税,将会引导投资者将房源出租,消化现有的大量存量房,让市场回归理性。
上海房地产分析人士曾提出“扩大房产税的六个主张”。建议,首先尽快增加试点城市。否则会有两点不利影响:一是社会上质疑之声会重起,二是现在正在试点的城市居民,会感到不公平。当前,一二线城市和部分三线城市,已建立了住房信息系统,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今年就应增加几个试点城市。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后,鉴于我国跨地区投资投机住房现象显著,未来可利用这一信息系统(范围将越来越大),设定跨区域的额外征税标准,比如对于在40个城市范围内拥有超3套住宅的家庭,追加额外的税收,按套数的多少,按差异化的税率(0.3%-1%)追加征税。如此,则能更有效率地抑制跨区炒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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