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9日,以“ 平 衡 与 发展———可持续的中国房地产”为主题的2012博鳌房地产论坛在海南博鳌如期举行。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发布前7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和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均有明显下降。博鳌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当前
未来
需要长效机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在会上表示,这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值得肯定的方面是,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对清晰的调控框架。“调控主体是政府,要合理地实施国家干预。而双轨就预示着在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在市场环境里面要遵循市场规则和市场规律”。
他说,作为长效机制的“双轨制”,一个明显的方面是体现在房产税上。在双轨统筹的制度建设里,无法规避的是包含着房产税改革的组成部分。“这种税收不仅在交易环节,还要进一步推到保有环节,政府的调控要在顶层规划之下同时起到托底的作用”。
贾康强调,现在的房地产调控是在很多地方以比较的严厉方式实施行政手段,从中长期来看最终势必会逐渐淡出。“这是一个可以看得很清晰的逻辑。现在可以看到的严厉手段有限购、限价,甚至有的地方要求政府部门要对所有的商品房一个单位一个单位的审批价格。”他认为这并不是长远之策。
樊纲也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当务之急并不是“每天重复要抑制房价,而是要尽快地用经济手段替换下行政手段,用制度替换下政策”。他认为,中国的优势是可以用行政手段作为临时措施。但是,这终究要通过各种新的制度建设,包括经过试点后建立起来的新制度,用经济手段、用税收、利率、信贷等政策来替换当下类似“限购”这样的政策。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对记者表示,应利用当前调控的有利时机,在坚持现行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的基础上,抓紧建立中长期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朱中一认为,无论是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还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增长,都离不开一个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目前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调控成果在显现,地方政府在加大保障房建设,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应抓紧时机建立中长期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和出让制度;稳步推行房地产税改革,增加持有环节税负,减轻流转环节税负;进一步健全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顶层设计,完善双轨制的住房供应政策和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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