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难,买到房子等房子下来难,房子下来了办房产证又是一大难。办理房产证到底是谁的责任?是开发商办还是业主自己办?自己办的话流程是什么?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小拜年就和大家一起粗略的看一看,办这个房产证到底是有多麻烦。
2、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是开发商首先履行的义务。
依据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房地产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负责.而办理初始登记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已合法取得房地产;
已付清地价款;
已完成建筑物的实地测绘。
办理时,开发商应向权属登记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共约11份。在房地产分栋分户汇总表中,开发商要依据预售的情况,在分栋分户栏中填写小业主的基本资料。(这些资料实际上在小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时,就交给开发商掌握了,如名字、身份证号码、所购房号等,小业主无须另行提供),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收齐这些材料经审查属实后,便进行初始登记公告,在公告一个月内,如果没有第三人提出异议,那么、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
友情提示:在这里,我们一般遇到的问题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因为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未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违规开发建设,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施工许可、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或提供综合验收合格证明等种种问题,导致无法完成初始登记,从而使得办房产证成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所以,这就提醒我们,买房时一定要看好开发商,选择品质有保证的楼盘,不然后面全是麻烦事儿。不过,这里还是有一个和业主责任相关的问题,就是业主因资金缺乏,不能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支付一定数额的契税和相关费用;也有因业主不能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开发商行使抗辩权导致办证。这就需要我们业主自己注意了。
3、初始登记完成后,小业主有义务抓紧时间办理《房地产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规定,(初始登记完成后)房地产转移登记是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由买方办理,开发商协助。在这一阶段,买方既可以由自己申办,也可以委托他人(包括开发商、银行)申办。如委托他人申办的,买方要出具委托书,提交身份资料,在《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上签字。这样才完成办理《房地产证》的程序。
友情提示:在目前商品房买卖(按揭)交易过程中,小业主办理《房地产证》几乎都是委托开发商或者银行统一办理的。而很多小业主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细节,就是小业主在向开发商或者银行提交办证的资料时,都没有让对方签收字据,留下文字上的证据,这样,一旦发生办证的情况,要准确界定各方的责任,就难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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